为进一步提高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,经研究决定,在8月份举行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培训活动。培训共分两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时间
第一批:2017年8月2日—4日
第二批:2017年8月9日—11日
二、 培训地点
上海交通大学
三、培训内容
1、一带一路:中国新一轮开放和走出去的战略新格局;
2、《监督法》和新修改的《代表法》《选举法》《组织法》等应知应会法律法规;
3、认真履行人大职责,积极发挥人大作用;
4、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纲要解读。
四、参加人员
1、区十一届人大代表,其中区人大以外的区级领导代表、镇(乡)党委书记及街道党工委书记代表不参加本次培训。
2、各镇(乡)、街道人大副主席、副主任和联络员。
第一批:集士港、高桥、横街、洞桥、石碶、西门、江厦、鼓楼。
第二批:古林、鄞江、章水、龙观、月湖、南门、白云、望春、段塘。
五、其它事项
1、各镇(乡)人大主席团、街道人大工委负责通知本辖区代表(区人大常委会两级主任由区人大办公室秘书科通知),并于7月20日上午下班前,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(表格附后)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(联系人:杨慧雯,电话:55889395)。
2、参加培训人员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或两寸证件照一张。
3、出发当天上午7:45在阳光豪生大酒店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。请各镇(乡)人大主席团、街道人大工委联络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。